曾银湖 2004/11/26
[ 前言 ]
在本文的论述过程中,将会引用一些巴利语,请读者不必担心看不懂,因为大都附有中文或英文翻译,而且讨论的重点也只有三个关键字而已,兹以英文字母简列如下:
1. Buddham (佛陀)
2. saranam (庇护所、避难所)
3. gacchami (走…到,到达)
倒是巴利语的文法与中文的表达方式有些差异,为了让本文能有较高的可读性,笔者特别举了许多例子来作反覆式的说明,因此,阅读的时候请勿介意拙劣的文笔,耐心地设法理解举例的用意,目的则是希望华文世界的佛教徒都能够充分认识皈依的意义,进而到达真正的庇护所。
一、缘起
(1)2004年10月30日在台湾原始佛教协会,第六堂巴利语上课前,同学之间有这么一段对话:
甲:「『皈依』一词的原始意义是什么?」
乙:「你对当前的『皈依』有什么疑问吗?」
甲:「它好像常常让现代的佛教徒或非佛教徒产生『神力加庇』的误会。」
乙:「汉译『皈依』,巴利语的原意就是『庇护所』或『避难所』的意思。」
甲:(似乎仍有疑惑)「那是不是也有神力庇护的意思呢?皈依的真正意义不是『自依止、法依止』吗?」
(2) 课堂上,老师刚好举例:
师:「Buddham saranam gacchami 就是一个例子。」
丙:「能不能请老师就这个例子,逐字说明它的词性、格与字根变化?」
师:「Buddham 和saranam同属名词,都作为 gacchami(到…去)的受格用;至於gacchami的mi就是动词第一人称的字尾变化。」
丙:(把握机会再问)「请问老师,巴利语皈依的原意是什么?」
师:「saranam就是『庇护所』的意思。」
甲:「怎么跟乙讲的一样!」
(3)作习题的时候又再度碰到:
题:「Aham Buddham saranam gacchami 」
乙:(实在忍不住了)「老师!既然Buddham(佛陀) 和saranam(庇护所)同属名词,都作为 gacchami(到…去)的受格,那就不能只翻译成「我皈依佛」,这完全没有提到『庇护所』,并未忠实传译完整的原意,也不符合信雅达的译述标准。是不是请老师再为我们翻译看看!」
师:「翻译有时并没办法把每一个字都译出来,例如:鸠摩罗什大师所翻译的经文就有很高的文学水准,感人至深!」
乙:「老师!让我们来看看一个英译的版本:” I go to the Buddha for refuge (我为得庇护来到佛前)” 姑且不说它是否达到信雅达的水准,但至少传译了『庇护』的意涵嘛!」
下课後,我反覆思维这一句习以为常的「皈依语」。心想,到底「皈依」一词是否就已经包含了「庇护所」或「庇护」之意呢?「皈依」是归向并依止(亲近)的意思,即使把「依止(亲近)」引伸为「依靠」、「依赖」,然後说是一种「庇护」,这毕竟还是属於个人的自由推理而已,因为「皈依」、「依靠」、「依赖」毕竟都是动词,与巴利语中的「庇护所」—名词用作受词的词性完全不同;更何况把「依止」解释为「依靠」、「依赖」,也不符合佛陀「自依止、法依止」的教导,因为佛陀并不希望信徒认为只要依靠他就能得到解脱。因此,如果硬要把「皈依」、「依靠」、「依赖」引伸为「庇护所」还是让人觉得很牵强。虽然,汉译「皈依」这两个字充分表达了「心里的归属倾向和身体的亲近行动」,远比英译的 ”go to” 要来得更高明而典雅多了;不过,就动词的属性而言,它毕竟还是跟英译的 ”go to”一样,只译出了「前往,到…去。」的意思而已,完全忽略了原文中「庇护所(名词)」的意义。
「皈依」乃是佛教徒入门的基本认证,也是一种特定身份的宣告,就好像世俗的「就职宣誓」一般,如果誓词只念了一半,那能说是完整、有效的宣誓或就职典礼吗?假设,某军队总司令在就职典礼上,原本必须宣誓:「余誓以至诚效忠元首并遵守宪法…」,但他却坚持只念出:「余誓以至诚效忠元首」而不表达「遵守宪法」的意愿,像这样的宣誓是否有效呢?会不会令人怀疑军队「依人不依法」—只愿效忠特定强人领袖的指挥?是否会引起「独裁专制」和「宪政危机」的疑虑呢?类似的情况下,华文世界将近2000年来,一直都以「我皈依佛」的语法来宣告「皈依」,却完全不提「到庇护所」一事,这岂不是只宣告了「半个皈依」的意愿而已吗?这不是令人觉得有美中不足的缺憾吗?尽管信徒身份的确认只是个人信仰上的问题,并没有政治上的敏感和严重性,但是对於虔诚、细心的佛教徒而言,可能也会怀疑「华文求授三皈五戒的丁轨是否如法如律呢?」一旦得知汉译的皈依丁轨是有疑虑的话,相信他一定也不会满足於「半皈依」式的宣告。因此,探究皈依语的原意,对於华文世界的佛教信徒而言,应该是一件「名正言顺」的基础工作,值得我们努力以赴。
二、巴、英、汉译比对
俗话说「他山之石可以攻错」,我们何妨试著以巴利原文和中、英翻译对照的方法来试试看能否找出「皈依」的原意来!
1. 巴利语:Buddham saranam gacchami
2. 英译一:I go to the Buddha for refuge.(为得庇护我走向佛)
3. 英译二:To the Buddha I go for refuge.(向佛,我请求庇护)
4. 英译三:I go for refuge to the Buddha.(我向佛请求庇护)
5. 中译一:我皈依佛(传统汉译)。
6. 中译二:我去到佛庇护所(试译)。
7. 中译三:我去到佛、庇护所(试译)。
8. 中译四:我去到佛--庇护所(试译)。
9. 中译五:我到佛和庇护所去(试译)。
10. 中译六:我去到佛的庇护所(试译)。
11. 中译七:我皈依佛为庇护所(试译)。
首先就「中译一:我皈依佛(传统汉译)」来看,已如前段所述,完全没有提到「庇护所」或「庇护」的字眼,这是非常严重而不当的疏忽,因为它完全忽略了信众请求皈依时所当获得的指示或利益—到达庇护所(巴利语中所明白显示的)。
其次来看「中译二:我去到佛庇护所」,这虽然完全符合巴利语单字的字义和排列方式,但整个句子在中文里,「佛」字就成了形容词,容易让人产生误会,认为是去到一个「有佛力加持的庇护所」,这就偏离了巴利语的原意和文法(巴利语中,「佛」字是对格,是受词,不是形容词)。
其次来看「中译三:我去到佛、庇护所」,这虽符合巴利语单字的字义和排列方式,而且连文法也吻合(佛与庇护所同为对格受词),但整个句子在中文里却让人不知所云,也不知道「佛」与「庇护所」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连?如果两者是独立的,而佛陀就在面前,那么「庇护所」在哪里?
其次来看「中译四:我去到佛—庇护所」,这不但完全符合巴利语单字的字义和排列方式,连文法也吻合(佛与庇护所同为对格受词),而且译者巧妙地在「佛」与「庇护所」之间使用一个破折号(—),为两者划上等号,让整个句子在中文里,很明白地显示出「佛就是庇护所,庇护所就是指佛陀」。可是,这果真是巴利语的原意吗?巴利语中并没有破折号,所以看不出这样的意涵。若从英译的三个版本来看,信众走向佛是为了得到庇护或向佛请求庇护,庇护是由佛所赐与的,因此,佛并未等於庇护。不过,我们也不能预设立场,认为英译一定是对的。
其次来看「中译五:我到佛和庇护所去」,句里的「和」字让「佛」成了巴利文法中的「具格」,扭曲了原文中「对格(受词)」的词性,整个句子当然也不符原意。
其次来看「中译六:我去到佛的庇护所」,句里的「的」字让「佛」变成了巴利文法中的「属格(所有格)」,扭曲了原文中「对格(受词)」的词性,整个句子当然也不符原意。
其次来看「中译七:我皈依佛为庇护所」,如果把「皈依」还原为「去到(go to)」,把「佛—庇护所」还原为「佛为庇护所」,那么这句话就跟「中译四:我去到佛—庇护所」是一模一样的译法了。
然後,我们就英译的三个版本(2.3.4.)来看,三个句子都使用同样的单字,只是排列次序有所不同,意思大致上都是「我向佛请求庇护」或「我为得庇护走向佛」。这些标准译文乃是出自西方历代著名的学者或尊者,即使是当代的美籍长老菩提比丘(哲学博士),在相应部里也将其翻译为:”I go for refuge to the Buddha.” 虽然西方人士自十九世纪中叶,就开始研究圣典中的巴利语,而且在学术论著上累积了非常丰硕的成果,令人敬佩。但这些英译的内容是否已经正确地表达了巴利语:Buddham saranam gacchami的原意呢?这恐怕又牵涉到西方宗教信仰的基本观念,他们大多认为「庇护」乃是来自「相信神」或「亲近神」才能得到的恩赐,例如:「信我者得永生」、「要与耶和华和好」、「愿主赐福我」…等,都是常见的教说和祷词。而这样的观念是否也适用於佛教信仰中的皈依呢?是不是只要信徒走向佛陀,就一定能获得佛恩赐的庇护呢?因此,英译的内容是否也有问题呢?且让我们详细地来加以探究:
1. 英译里的 ”for, go for(为了,想要得到,寻求)” 并不符合巴利语 ”gacchami (前往,到…去,到达)” 的字意,反倒是相当於巴利语中的 ”yacami(请求施予)”的意思,它正是用在皈依礼丁开始的时候,也就是信众先要三次请求尊者施予庇护所的开场白:”Aham bhant tisaranena saha panca silani yacami (英译: I request the three refuges and five precepts,中译:我请求三个庇护和五戒)” 。而巴利语的 ”gacchami”则是肯定到达的语气,并没有任何请求或寻求的含意。
2. 如上所说,英译授予皈依主文的 ”I go for refuge to the Buddha. (我向佛请求庇护)”只不过是在重复皈依的意愿,也就是皈依礼仪的开场白:” I request the three refuges(我请求三个庇护)”之一而已,信众一点也没有肯定被授予或得到庇护的讯息。举个例子来说,这就像有个人跑进美国大使馆去请求庇护时,他已经很明白地说了三次:「Venerable Sir! I request the refuge(大使先生!我要求庇护。)」美国大使却回应他说:「请跟随我说三遍 ”I go for refuge to The United states. (我来向美国请求庇护)” 」类似的请求话语,前前後後总共说了六次,但请问,大使这样的回应到底是准许他所要求的「庇护」了没?是不是有「答非所求」的疑惑?同样的语法,试问这么庄重的皈依礼丁,可能以这么不合言语逻辑的英译模式来进行对答吗?换个语法,大使如果回答说:「请正式宣告三次:『我前来谒见美国大使,已经到达美国政府的庇护所。』」是否这样的应答才是明确的宣告?
3. 英译语句中把 ”refuge(庇护)”当作是一个抽象的名词,含有外力庇护、加持的含意。巴利语的 ”saranam”虽然也可以被译为「庇护」,但在此句中则是一个很具体的名词—庇护所,作为”gacchami (前往,到…去,到达)” 的受词,它是比拟一个真实可以到达的地方,所以英译的概念跟巴利原意还是有所出入。
4. 英译最大的问题还是在於「我可以向佛请求庇护」或「我为得到庇护而走向佛陀」的观念,其实这也不是仅限於西方人士的宗教观,几乎全世界的宗教信仰乃至民俗信仰,大都相信「神的庇护能力和恩赐」。然而,佛教信仰对於「庇护」的观念则有别於其他宗教。从原始圣典上,我们经常可以看到,佛陀告诫弟子要「自依止、法依止、莫异依止」、「自洲自依、法洲法依」…等,强调要依靠自己对法的修证,才能作为自己停靠的洲屿—庇护所,而不要去寻求其他的庇护—包括对佛陀本身产生错误的期待与依赖。
由上述各项分析看来,英译的三皈依也与巴利原文和圣典上的庇护观念有著明显的歧异,并无法提供我们作为重译或校正汉译与中译皈依语的参考。
三、探究「庇护所」
看来我们只好回到原点重新来探讨,以便了解「庇护所」一词为什么不应该被忽略的道理。为什么短短的一篇巴利皈依语句中,要一再(十三次)提到与「庇护所」相关的词汇呢?「庇护所」到底有什么重要性呢?这对於养尊处优的人们可能并不容易体会,但是对於曾经经历天灾、人祸、战乱、意外事故的人们就能够充分体会「庇护所」的功能和利益了。举一些例子给大家参考一下:
1. 九二一大地震的时候,灾区那些富丽堂皇的高级公寓顿时都成了危楼,而搭建在空地上乃至墓园里的帐棚区反而成了「庇护所」。有些灾民甚至整个月都情愿睡在「庇护所」里,不敢再回到屋里去享受舒适的弹簧床。
2. 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盟军空袭台湾的时候,警报一响,大家就扶老携幼奔向防空壕去了,来不及进入这个「庇护所」的人,很可能就会有被炸死之虞。
3. 二二八事件的长夜里,无辜被追杀的逃难者,侥幸得到善心人士的收留,终於逃过一劫。当时,即使是躲在猪圈旁边, 脏臭秽的茅房也成了救命的「庇护所」。那些没有找到「庇护所」的人,有的殉难了,有人则被关进了「苦牢」里以终其生。
4. 在大自然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各种动物,不论虫、鱼、蛇、蝎、鸟、兽,都 要找到它们自己的「庇护所」,否则很快就葬身在对手的口腹里。
5. 曾经收养过流浪狗的善心人士将更能体会,那些被遗弃的丧家之犬真是处境堪怜,它们竟日在原地守候,眼巴巴地渴望著主人回心转意,希望重新回到它们的「庇护所」。而那些幸而得到善心人士收养照料的流浪狗,转眼之间,麻雀变△凰,马上就成了新主人的心肝宝贝。同样是流浪狗,有没有得到「庇护所」,它们的命运就会产生天渊之别。
从上述这些例子,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人、一条狗、一支黄雀甚至一支螳螂,在危难的时候,能不能找到「庇护所」的命运是截然不同的。由此就不难理解,有情众生流浪於生死苦海中,设法去寻求一个真正安稳的「庇护所」,乃是一件何等重要的事!
因此,有人向上帝、阿拉、菩萨、神明…等求庇护,有人向寺庙、神殿、雕像…等求庇护,有人向天地、星宿、山川、神木、巨石、风水、地理…等求庇护,有人用水晶、天珠、符咒、衣冠冢…等求庇护,有人甚至不惜血祭鬼神以求庇护。至於要求庇护的愿望,在私人方面则不外乎求名、求利、求健康、求长寿、求美貌、求美满、求子祠…等;在社会慈善方面则不外乎求风调雨顺、求国泰民安、求世界和平、求生天堂…等;在宗教救赎方面则不外乎求生天成仙、求生伊甸园、极乐世界、无极理天…等,这些几乎可以概括地说明全人类所共同期待的庇护。
我们无意评论上述要求庇护的愿望,但必须强调佛教至高无上的庇护乃是「涅槃」—寂静,清凉,永灭,究竟解脱—完全解脱烦恼(贪嗔痴)的纠缠,完全免於生死轮回的恐惧,而得到彻底的安稳,这乃是超越世间种种殊胜庇护的福祉。因此,有许多富贵人家的子弟,例如王子、族姓子、长者子…等,愿意放弃王位继承权、亿万家产、娇妻美妾、锦衣玉食…等五欲之乐,毅然选择出家追随佛陀,以期得到这个最大的庇护—涅 。他们为什么有这么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呢?就像九二一大地震的灾民一般,他们亲身感受到天崩地裂、鬼哭神号、死生无告的悲惨景象,他们不再认为钢筋水泥所构筑的高楼大厦是安全的,却宁可选择没有水电浴厕的帐棚作为「庇护所」。族姓子弟也是一样,他们亲身感受到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怨憎会、爱别离、求不得,种种痛苦的逼迫和无奈,并不因为自己富贵的身份而得以消除,也不会因为住在舒适豪华的宫殿里就能得到安稳,因此他们决心走出皇宫,走入森林,前往谒见世尊,追寻真正的庇护—涅 。
四、三个庇护所?
既然「涅 」是佛教至高无上的「庇护」,那接下来的问题就是「要到哪里去才能得到庇护呢?」答案很简单,「庇护」当然是存在「庇护所」里,只要到「庇护所」去,就能获得「庇护」。那么到底有几个「庇护所」?「庇护所」指的又是什么?要如何走到「庇护所」去呢?这又要再回到「巴利语三皈依」的首句来加以探讨了。在皈依礼丁开始的时候,信众首先要三次请求尊者授予三皈五戒,其成文内容如下:
巴利语:Aham bhant tisaranena saha panca silani yacami
英译:Venerable Sir, I request the three refuges and the five precepts.
汉译:尊者,我请求三皈和五戒。
从英译 ”three refuges(三个庇护所)” 和汉译的「三皈依」看来,似乎是有三个庇护所。如果再对照接下来的皈依主文作为佐证如下:
巴利语:
1. Buddham saranam gacchami
2. Dhammam saranam gacchami
3. Sangham saranam gacchami
英语:
1. I go for refuge to the Buddha.
2. I go for refuge to the Dhamma.
3. I go for refuge to the Sangha.
汉译:
1. 我皈依佛。
2. 我皈依法。
3. 我皈依僧。
既然分别皈依佛、法、僧,那么,毫无疑问的,总计就有三个庇护所,千古以来应该没有人会怀疑这「三个庇护所」的计数算法。然而,果真有三个庇护所吗?且让我们再度深入巴利原文来探讨看看:
1. 先把开始请求皈依的巴利语中的 “tisaranena”一字拆解成 ”ti(三)”和 ”saranena(庇护所)” 来看,翻译成「三个庇护所」应该是很合理的。
2. 如果 ”tisaranena” 真的是指「三个庇护所」的话,那么就像紧接在後的五戒 “panca(五) silani(戒)” 里的“silani”一样,应该使用复数名词才对。亦即巴利语的「三个庇护所」既然与「五戒」并提,就应该使用复数具格的 ”ti saranehi”,才对,而不是使用单数的tisaranena。因此,英译把 “tisaranena” 翻译成 ”the three refuges(三个庇护所)”在文法上是明显的错误,也不符合巴利语的原意。
3. 巴利原文中使用 ” tisaranena” 这个字,既然是单数名词作具格用,那就是只有一个庇护所了。可是接下来的皈依主文中,分别以佛、法、僧所逐一称念的三句皈依语,不是明明有各自相应於佛、法、僧的「三个庇护所」吗?两者之间不是又产生了文法上的矛盾吗?会不会是巴利语的 ” tisaranena” 错用了单数?
4. 其实巴利语的 ” tisaranena” 应该被中译成「三重庇护所」或英译为 “The threefold refuge” or ”The triple refuge”,也就是「由佛、法、僧构成的一个三重庇护所」,这不但合乎巴利语单数的文法,也与後续的皈依主文中,分别以佛、法、僧所逐一称念的三句皈依语互相呼应,才不致偏离巴利皈依语的原意。这里要重复一提的还是英译的「请求庇护」,它把原本很具体的「庇护所」转译成为很抽象化的「庇护」功能,使得「尊者!我请求授予一个三重庇护所」的原意转变成了「尊者!我请求三个庇护。」无形中也就把请求皈依的目的导向了「请求神佛庇佑」的观念。
5. 类似这种「三重庇护所」的译法,在原始圣典中是很常见的,例如:「八圣道(巴利语为atthangika)」并非有八条圣道,而是「由正见、正志、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、正勤、正念、正定八个要素,所共构而成的唯一一条圣道—八(重)圣道。」英译则为:” Noble eightfold path “。又例如:「三宝(巴利语为ratana-ttaya)」也是一样,系指「由佛、法、僧所共同建构而成的三重无¤之宝(犹如用黄金、翡翠、钻石镶嵌而成的皇冠)」,英译应为” the Triple Gem“ or ”a triad of gems”,而不是 ”Three jewels(三个珠宝)”。
6. 巴利语皈依主文中,分别以佛、法、僧所逐一称念的三句皈依语,如果是指佛、法、僧三个独立庇护所的话,那么在家人求授三皈五戒,就应该比照比丘尼二部受戒一样,居士也必须分别到佛、法、僧三处去请求皈依受戒,因为任何人都不能代表佛陀本人来作鉴证。然而,自古以来,在家人不论是前往谒见佛陀,或某个僧伽团体,或某位比丘,都可以当面要求一次完成三皈五戒的丁轨,因为实际上都是皈依不可分割的三宝。
五、三重庇护所
巴利语皈依主文所蕴含的原意既然已经很清楚了,且让我们重新来翻译第一句并且对照看看:
1. 巴利语:Buddham saranam gacchami
2. 英 译: going to the Buddha I arrive at the refuge.
3. 中 译: 我走向佛陀到达了庇护所。
是不是这样的翻译才能完全合乎共用动词 ”gacchami(走向…到达)” 的词性并满足 “Buddham(佛陀)” 和 “saranam(庇护所)” 同为受格的语法,同时也符合了「三重庇护所」的原意呢?
既然中译为「我走向佛陀到达了庇护所」,有些法友可能会认为「那么佛陀就等於庇护所」,而佛法僧又是不可分割的三宝,那么换句话说「这个庇护所也就是指佛法僧三宝了」。巴利语的原意到底是不是这样呢?接下来,就让我们来探讨这一个「三重庇护所」到底是指什么?答案其实就藏在「三重庇护所」里面;「什么是佛法僧所共同认证(公认、证知)的庇护所?」那当然非「法轮—四圣谛」莫属了。记得吗?世尊於「四圣谛」平等正觉而成佛,然後到鹿野苑「初转法轮」—於四圣谛三转十二行相,尔时,尊者矫陈如等五比丘知法、见法,僧团於焉建立,乃至四双八士陆续依此「四圣谛」趋向涅 的安稳处。很明显的,佛、法、僧三者之间有著非常密切的关连和互动:
1. 是佛陀发现了四圣谛,转动了法轮,建立了僧伽。
2. 是四圣谛让世尊正觉成佛,同样地,也是四圣谛引导僧伽到达涅槃大海。
3. 是僧伽追随著佛陀的足迹,以当知、当修、当证的具体行动来维护法轮的运转。
凭藉著「四圣谛」才得以认证佛法僧,凭藉著佛法僧也才能认证「四圣谛」,佛、法、僧乃是依四圣谛而紧密地镶嵌成不可分割的三宝,因此,我们称「四圣谛」为「三重庇护所」—由佛、法、僧三重认证的唯一庇护所。就像海边的「灯塔」引导船支从茫茫大海中走向避风港一般,佛法僧则是世间苦海的明灯,引导我们走向安稳的庇护所。灯塔标示出避风港的方位,虽然航向灯塔就会到达安全的彼岸,但却不能说「灯塔就是安全的彼岸」;同样的,三宝的明灯虽然标示出安稳的庇护所,我们却不能说「三宝就是庇护所—四圣谛」。我们如果满足於「半皈依状态」,那就像漂泊在惊涛骇浪中的船支,虽然遥望并礼赞著明亮的灯塔之光,却不想进入港湾,也不知道岸上才是安全的庇护所。因此,我们还是要听从佛陀「自依止,法依止」的教导,依靠自己对法义的内正思维,才能真正到达安稳的庇护所,也才不会让人把皈依误会成一般宗教信仰的「神力庇护和加持」,这才是「我走向佛陀到达了庇护所」的真正意义。
有些法友对於上述「四圣谛就是唯一庇护所」的论述,可能会认为「纯属作者个人推理的见解而已」。因此,我们特别引述上座部传统巴利诵本中,紧接在「三皈依」章节之後的五小节诗偈来证明如下(巴利语):
中译:
他们寻求诸多庇护,
上山、入林、趋圣树,
被恐惧蹂躏的民众,
他们前往寺庙和神坛。
那不是安稳的庇护所,
那不是至高无上的的庇护所,
前往那个庇护所,
未能解脱一切苦。
但向佛法僧,
走去庇护所,
以辨识智了知,
四圣谛。
苦,苦集,
苦灭,
八圣道,
导向苦的止息。
这是安稳的庇护所,
这是至高无上的庇护所,
前往那个庇护所,
解脱一切苦。
 ̄法迹经 188-192 ̄
由上述出自「法迹经」的五小节诗偈可知,三皈依里的「庇护所」正是指「四圣谛」,这并非笔者个人自由心证的推论而已。
六、如何走进庇护所?
接下来,探讨最後一个问题:要如何走到「庇护所」去呢?依据杂阿含第592经和巴利律藏(卧具犍度)里所描述的一个典型范例如下:
那时,世尊带著给孤独长者进入房舍之中,就座而坐,端身专注於心念。当时,世尊为他次第说法。世尊先为他说明世间无常,应当力行布施、持戒等有利於生天的福德善业。然後又解说欲贪的染著,欲贪的过患,以及远离欲贪的功德、福利,给予开示教导,启发鼓励。这时,世尊知道给孤独长者已经生起信任心、柔软心、离 心、欢喜心、明净心,於是就为他开示诸佛所正觉的四圣谛—苦集灭道。给孤独长者听闻正法之後,就像洁净的白布容易染上颜色一样,当下见法、得法、入法、解法,超越了疑惑,不必再藉助其他的信仰、度化,就直接进入了正法,内心毫无畏惧、犹豫。於是就从座位上站起来,整理衣服,敬礼佛陀,右膝著地,双手合掌禀告佛陀说:「世尊,我已经超越了世间的疑惑;善逝,我已经超越了一般世俗的信仰。我从今天起直到寿命终了,终生皈依佛、法、僧到庇护所,做一个在家居士。请为我作鉴证!」
给孤独长者不畏黑夜,走向寒林丘冢间去谒见佛陀,就是在家居士听闻「四圣谛」而到达「庇护所」的典型范例,它活生生地解说了巴利皈依语(中译):「我走向佛陀到达庇护所」这句话的原意,这也就是原始圣典上所详细记载的三皈依礼丁。根据杂阿含经上的记载,即使日可令冷,月可令热,山河大地可能化作微尘,法尔依然如是。因此,四圣谛是不受时空限制的,即使在2500年後的今天,佛陀早已入灭,而像法、仿冒法充斥著世间,在这几乎找不到贤圣僧伽的国度里,很明显的,只要我们有幸能听闻四圣谛,而且能以辨识智充分了知四圣谛,当下仍能知法、见法、得法、入法、解法,超越疑惑;那么,我们当然可以仿效给孤独长者,立即整理衣服,面向西方的鹿野苑(佛陀初转法轮处),右膝著地,双手合掌禀告佛陀说:「世尊,我已经超越了世间的疑惑;善逝,我已经超越了一般世俗的信仰。我从今天起直到寿命终了,终生皈依佛、法、僧到安稳处,做一个在家居士。请为我作鉴证!」
但请记住!今天,我们幸而还能有机会聆听四圣谛,则是完全得自於佛陀的正觉和历代僧伽的守护与传承,这并不能说是个人单独皈依佛,或法,或僧所能得到的庇护,而是蒙受「三重庇护所」不可被分割的真实功德。不过,这并不是说,只要我们读完或听过了杂阿含经或相应部里的「圣谛相应」篇,就等於完成皈依而到达了这个庇护所;而是在以智慧真正了知四圣谛的那一刻起,我们也开始学会了运用「四圣谛」来辨识真实的佛法僧,这才能说是真正皈依了三宝,到达了三宝所共同认证的唯一庇护所。
接下来的三皈依仪轨,则是出於自己由衷的感动所做的请求和宣告。为了兼顾巴利语"Buddham saranam gacchami” 原意的完整和汉译文学的典雅,我们沿用汉译的「我皈依佛」一词,来表达巴利语前半部「我走向佛陀」的原意,这不但更能表达「心向佛陀」的意涵,也可避免让人误会「圣地巡礼」或「舍利崇拜」才是「走向佛陀」的具体行动;其次,为了避免与世俗「请求政治庇护」、「祈求神力庇护」的观念发生混淆,我们也采取佛典汉译中常用的「安稳处」一词来取代「庇护所」。经过整体考量後,将直述的中文新译:「我走向佛陀到达庇护所」一语,润饰为「我皈依佛到安稳处」,并依此语法完成巴利语「求授三皈五戒仪轨」的中、英译全文,对照如下:(请见下一节)。

八、结论
这样的宣告能够明确地指出皈依的具体方向—应当亲近佛法僧三宝;同时也肯定地揭示了皈依的目的—到达安稳处。我们因为有信心而前往皈依,因为有智慧而找到安稳处,是否这样兼具感性(信心)与理性(智慧)的三皈依才是完美的信仰呢?是否这样有义有文(有意义又合乎言语的逻辑)的皈依丁轨,才合乎真诚、明确又严谨的鉴证程序呢?我们因此真诚、明确的宣告与鉴证,而得以在这个安稳处—四圣谛—里,循著「当知→当修→当证,三转十二行相的次第」,安心地精进於「戒、定、慧」三学,并蒙受各种不同层次(四向四果)的庇护,而且最终必定获得至高无上的庇护—涅槃。是否有了这样正确的知见,才算是真正完成了三皈五戒的仪轨呢?
最後,愿此「三皈依探源」有助於 清2000年来华语世界里的「半皈依状态」和一般人士「祈求神佛庇佑的心态」,进而勇敢地皈依三宝,到达真正的安稳处。
2004/11/11於天恩禅室
附记:
1. 由於考虑罗马字体可能会出现乱码的问题,所以本文前段文句中片段引述巴利语的内容,都暂以英文字母作粗略的显示;而後段「法迹经的诗偈Dhp.188~192」和「三皈五戒的丁轨」中,则以制式的罗马文字显示。有兴趣的读者则请自行查阅巴利圣典和诵本。引用文句如有错误或不尽理想的地方,仍盼望各方贤达能予指正。
2. 记得上第一堂课时,有个同学坦白地说,其实他并不期望自己能学会多堋高深的巴利语,但是藉著这个亲近师友的因缘,只要能弄清楚一个关键性的字眼,进而 清自己长期的迷惑,那就达到目的了!现在我们弄清楚了”saranam” 这个字眼的意思,似乎也 清了千古以来华文「皈依」的迷思,正好呼应了他的心声。
在此感谢萧副理事长和廖住持开办巴利语课程,也谢谢年逾七十仍然热心教学的巴利语老师,更愿与台湾原始佛教协会的法友们共享这一份「三皈依到安稳处」的喜悦!